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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比重下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8 浏览次数:92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今日通报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情况时说,我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比重由2001年的60%下降到2010年的35.5%,这一重大结构性变化说明我国卫生筹资结构趋向合理,居民负担相对减轻。
  
  “2011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22224亿元,人均卫生费用预计达1623元,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预计达5.10%。随着各项医改任务落实,我国卫生事业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上表示,在卫生总费用方面,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的比重,2001年分别仅占16%和24%,2010年分别提高到28.6%和35.9%。
  
  据介绍,我国卫生资源配置结构也发生了较明显变化,公共财政投入向基层、农村和公共卫生倾斜的导向作用不断增强。2009年和2010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净资产增幅达55%,县级医院增加39%,均高于城市医院增幅。与此同时,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数量、学历、知识结构也出现向好趋势。2011年乡镇卫生院人员数达到120万人,比2005年增长18.7%,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重从23%提高到40%。过去5年,中医师占医师队伍的比重从10.3%提高到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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