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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明确节能变压器补贴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7 浏览次数:76
细则明确节能变压器补贴标准   财政部2012年11月20日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推广实施细则》,明确上述两项节能部件的财政补贴标准,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变压器方面,根据实施细则推广产品的范围主要为三相10 kV电压等级、无励磁调压、额定容量30 kVA~1600 kVA的油浸式配电变压器和额定容量30 kVA~2500 kVA的干式配电变压器。而申请高效节能变压器推广的生产企业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年推广高效节能变压器容量不少于10万kVA,且企业变压器产品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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