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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通过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8 浏览次数:100
  “我们的出发点是以质量为核心,为老百姓提供健康安全的家居装修环境。”6月29日上午,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第二、三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按法定程序公布实施。今后市民购买装修建材可网上查是否备案,并有望在市场对材料进行检测。
  
  立法为家居安全护航
  
  “在建材方面,市民最关注的是购买和使用家居装修材料质量问题。”在发布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万振东首先对立法的目的进行了说明。“一提到建材,很多市民就觉得和自己的生活关系不大,其实不然。”万振东说,不要将建材理解成建房子的瓦,《条例》将以质量为核心,以行政管理法规来管理建设材料的质量行为。
  
  “地板、胶、涂料等装修材料的安全对人体的影响程度不亚于食品安全,每天我们都生活在建材包围的空间里,尤其要保证其质量安全。”万振东说,《条例》的管理对象不是企业而是建设材料本身。“咱们青岛在实际结构上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特别是在关键的材料上出问题很少,但在家庭装修中材料超标、缩水等问题较多。”万振东说,人大在立项时特别考虑到了市民经常遇到的这些问题。
  
  “针对市民很难通过自己的经验来判断很多工程材料质量的问题,我们多方面采取意见,通过备案的方式来给市民保安全。”万振东说。
  
  可上网查备案信息
  
  记者了解到,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不宜强制要求所有建设工程材料都予以备案,将条例修改为“对涉及建设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和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的生产、经营,实行登记备案管理。重要建设材料范围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对于重要建设工程材料的范围,万振东进行了解释。“涉及到功能问题的,比如房子不能漏;涉及到结构安全的,比如梁、钢筋水泥等;再就是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比如地板、胶、涂料等,还有与电有关的材料。”万振东说,这些重要材料将要由建委来具体公布。
  
  建材有望当场检测
  
  “备案之后要建立信息平台向外公布,接受备案后将信息公布,让想买建材的市民知道什么是可以买的。”万振东说,这是以政府的一个公信力给市民一个说法。“登记备案情况、监督检查情况、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以及其他管理信息都要公布。”此外,万振东表示,还要适时发布消费预警和提示。
  
  “现在我们有了要求,建委也有这个打算,建一些规范化的市场,在市场内配上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市民购买时在现场就可以进行检测。”
  
  此外,《条例》中还规定建立起“召回”制度。万振东说,检查出来的不合格的材料,立即停止生产和经营,追回不合格的材料,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使用者。“这样的情况可以让企业自查自纠,产生连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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